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招投标活动,各乡镇(街道)招投标站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兰溪市乡镇(街道)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兰政办发〔〕33号)附件4-1《兰溪市乡镇(街道)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执行,招标文件中应当载明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转账、汇款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划转至保证金专户,并做好核验工作,未按此规定执行的投标人投标无效。来源: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管办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lanxishizx.com/lxsdl/822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