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5/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兰溪有人违法不认罚,横车拦路被拘留!胆大!

兰溪桃花坞区块征迁重磅新闻!

向上滚动浏览全文↑1月3日下午,兰溪曹家路某副食品店店主查某因妨碍公务被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当天上午,查某不仅不配合执法队员拆除违建,还辱骂、推搡执法队员。▲行政处罚决定书1月3日,为推进省文明市创建,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云山中队在曹家路、福兴路开展乱搭建专项整治,对沿路店铺外私搭水池进行统一拆除。当拆到查某所经营的店铺时,查某并未意识到自己私搭水池的行为违法,态度十分强硬。面对执法队员的耐心普法与周边市民的劝说,查某不仅不配合,反而用言语肆意挑衅、辱骂执法队员,并多次上前抢夺拆违工具、推搡执法队员,导致一名执法队员手腕受伤流血。执法队员立即报警,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执法队员们都非常理性克制,坚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展现了良好的执法素养和形象。

▲拆除乱搭水池

▲查某妨碍公务现场

当天下午,根据现场视频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查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查某为自己藐视法律尊严,挑战执法权威的过激行为付出了代价。为切实提升老城区市容环境秩序,助推省文明市创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加大对曹家路、福兴路等区域乱搭建拆除力度,得到了绝大部分商户的理解与支持。截至目前,共拆除了5处乱搭水池。接下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前期摸排的乱搭乱建逐个进行销号处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妨碍公务要不得!市民群众在监督城市管理工作的同时,请理解与支持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来源: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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