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兰溪市教育系统学校、兰溪市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分别面向全国引进教育人才1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9名。针对近几年人才引进实际,本批次岗位按照“公告全年有效、全天候接受报名、满足人数即开考、按人才特点考试、招满员为止”的原则进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方式、岗位人数和专业 具体详见附件1、2。各招聘单位在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不足的情况下有权进行人数和岗位调剂(见后续公告)。招聘单位有空缺岗位,经应聘人员同意可以进行同岗位调剂。 二、招聘基本条件 1.中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服务期不低于5年; 4.每位应聘人员每次限报其中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责任自负;每次开考后,未经录用的应聘人员可以自动转为下次该岗位开考的报名对象;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职称、年龄和其他条件(年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截止到工作之日); 6.符合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7.近五年未受过党纪行政纪律处分,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 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录)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本年度内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打包发送至报考单位,打包文件命名方式及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单位和岗位+联系电话,邮件发送后建议致电报考单位提醒查收(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6:30)。单位地址、电子邮箱、联系方式详见下表。 3.报名材料(以下材料请按序编号压缩打包发送) (1)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扫描件,须有个人承诺签名); (2)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扫描件; (3)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高层次人才近三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6)近期免冠2寸电子彩照(文件名: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jpg); 五、资格初审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每次开考前一天各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由应聘人员自主负责,初审结果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请确保所留联系方式的正确和畅通,因个人原因错失通知的,责任自负。 六、考核 1.考核方式: 教育系统:采用教学能力测试(课堂教学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面试采用百分制。报考岗位每次开考时,实际领取准考证人数低于(含)1:10的直接进入面试;高于1:10的先进行问答面试再进行教学能力面试,问答面试、能力测试各占50%,根据问答面试得分情况确定教学能力面试对象,按每个职位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教学能力面试对象。 卫健系统:①A类人才由用人单位直接考核试用,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再按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②B类人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采用百分制。报考岗位每次开考时,实际领取准考证人数低于(含)1:10的直接进入面试;高于1:10的先笔试再面试,笔试、面试各占50%,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考试时间地点: 视报名进展情况分批进行(另行公告)。准考证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兰溪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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