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4/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说到文明行驶,不仅仅是对机动车主来说,对非机动车主同样也是,可是呢,总有这么一些人,不听劝不说,还要对交警撒泼,最近,在兰溪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一起来看。

视频中,交警正在对骑电动车的女子进行劝导,谁料这名女子突然将交警的眼镜摘下放到包里,还将警帽反戴在自己头上。那么,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原来,在5月17号早高峰时段,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丹溪大道与兰荫路交叉口执勤,发现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的金某等红灯时越过停止线停车,妨碍了南北向通行。于是,执勤人员上前劝导,示意金某退到停止线后,并告知她未按规定停车的安全隐患。谁知金某不但不理睬,还想驾车逃离。就在执勤人员阻拦时,金某突然动起手来。

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朱师斌说,金某突然情绪激动,抢夺我们工作人员的哨子,并将其抢夺我们的帽子戴到了头上,然后还将我们工作人员的执法记录仪拍在了地上,并抢夺了其眼镜放到了自己包里。

见金某情绪激动,执勤人员边安抚边劝导,但她情绪依旧未得到平复,她的行为也引来过路群众围观。随后,兰溪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在初步了解情况后,为了防止事态恶化,民警只能依法将金某强制传唤至兰江派出所接受调查。

兰溪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民警盛赞说,金某交代,她平时都是停在越线的位置,这样子就可以避开早高峰的车流,可以比较早通过路口,被交警劝阻了之后,因为当时金某比较赶时间,着急去上班,所以情绪就比较激动,与交警发生了冲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金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另外呢,金某还将面临无证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的相关处罚。

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朱师斌表示,她的电动车是属于轻便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是蓝牌的,属于机动车范畴,但其未考取机动车的驾驶证,然后是属于无证驾驶的状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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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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