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3/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昨天,小编从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溪分中心了解到,兰溪自5月1日起,调整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房价款的30%调整为不低于20%。刚需购房的市民可以果断出手了。

  今年3月30日,央行、住建部和银监会联合发出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据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执行20%首付的公积金房贷仅限于购买平方米及以下的首套普通房,若购买的首套房为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自住房,或是还清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自住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按仍不低于房价款的30%执行。另外,公积金首套普通房贷首付比例调整后,单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限额仍维持不变,即月缴存额元以下的职工单方最高可贷30万元,月缴存额元及以上的职工单方最高可贷40万元,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的,最高额度可以相加。

  据了解,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兰溪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于去年10月和12月先后进行了两次调整,降低贷款门槛、提高可贷额度,不断释放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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